1、电梯安装合同算不算是承揽合同
1、若是总建设工程中的电梯安装合同,就归在建设施工合同中。若是旧楼加装电梯或者私人别墅加装电梯的,是承揽合同。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需要完成工作,出货工作成就,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国民法典》
第七百七十条,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需要完成工作,出货工作成就,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。
承揽包含加工、定作、维修、复制、测试、检验等工作。
第七百七十一条,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含承揽的标的、数目、水平、报酬,承揽方法,材料的提供,履行期限,验收标准和办法等条约。
2、承揽合同有什么特点
1、承揽合同是诺成、不要式合同。承揽合同的成立只需要双方就主要条约达成合意即可,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,书面、口头均可。订立合同后,如需出货标的物,该出货行为更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,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,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。
2、承揽合同是双务、有偿合同。在承揽合同中,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就的义务,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,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、对流的,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;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,一方要获得他们的给付,需要向他们为相应给付,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。
3、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。
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定义,二者之间,以时间原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别标准。
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,而是继续地达成的合同,其基本特点在于时间原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要紧地位,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。
承揽合同一般都不可以即时履行,由于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,此点与雇佣合同、劳动合同、合伙合同、出租合同、借用合同、保管合同、仓储合同一样,是固有些继续性合同。
引使用方法条
民法典